各学院、医学部、大工书院:
为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4〕27号)及《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3号)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自第四期起,用人单位和高校项目负责人即时申报,部、省、校三级动态审核推荐。发布项目、申请对接、立项申报及审核推荐均需在本期开展时间内完成。
(一)申请对接
各单位项目申报人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用人单位项目详细内容(用人单位将不定期动态发布项目,其中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单位将于2025年4月30日前发布,请相关院系重点关注),各单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主动对接人工智能应用、装备制造、信息通讯、建筑交通、能源化工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组织动员本单位辅导员、专任教师、党政人员等积极参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对接申请。项目申报人信息需统一录入系统,待录入后即可使用已录入的申报手机号、学信网密码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
(需注意:申报人需拥有已经注册完成的学信账号,且保证填写的信息与个人学信账号保持一致。待录入完成后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已经有账号的老师不需要重复录入。如需新申请账号请联系学生服务中心)
(二)立项申报
请各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3),如需加盖学校就业公章请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A座210,建议于2025年3月21日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
各单位联系对接用人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附件4),各单位应及时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校级、省级及教育部等各级管理部门将按照“即申即办”的工作原则开展常态化评审,在平台提交立项结果,立项名单动态公布。协议提交最晚时间建议不超过2025年6月30日。
(三)项目实施
合作协议签署后,各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推动项目实施,落实落细合作内容,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各单位根据协议约定,牵头开展项目落地实施并定期向用人单位报告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及软硬件支持(原则上不得为零,相关支持情况作为结项的重要参考)由用人单位根据合作协议向各单位提供。
(四)结题验收
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合作内容及相关任务,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并在平台中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完成、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结项名单动态公布。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结合国家战略、就业市场、用人单位需求以及本学科专业特色、特点,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申报项目。邀请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就业育人+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案例开发、师资队伍培训等,用好校内外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二)各单位要依托就业育人项目的实施,持续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校院两级就业实习基地共建、深化产教融合,强化人才培养全环节、全链条、全周期精准对接,聚力为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培养更多实用型、紧缺型人才,助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联系人:学生服务中心 张砚博 84706642
附件:
附件2: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