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到证相关业务。超出择业期,无法补发报到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1月1日,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一、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 由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新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2. 由原单位改派到原籍: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学生转回原籍的情况说明。
3. 由原籍改派到单位:需提供原报到证、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4. 单位要求报到证抬头变更:需提供原报到证、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出具的有公章的情况说明。
5. 从升学院校退学,申请首次派遣:需提供原就读院校的退学证明。如需派遣到用人单位,仍需提供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二、毕业生报到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本人毕业证复印件
3. 报到证丢失补办情况说明(见附件)
三、博士毕业生申请派遣
1. 派遣至单位(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需要提供跟单位签订的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函(仅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2. 派遣回生源地(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人社部门名称):无需提供材料。
3. 博士毕业证书。
4.考试录取名册(联系校档案馆提供)。
四、办理方式
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相关规定,2021届毕业生可直接联系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学生个人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发送到byspqfwb@163.com邮箱,省厅办理好新的报到证邮寄给个人。如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存在疑问,可拨打大连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科0411-84708533进行咨询。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邮箱:byspqfwb@163.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